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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後疫情時代掌握全面司法數位轉型契機

作家相片: Henry TsaiHenry Tsai

《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情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》(下稱司法防疫條例)一如預期地在全民共同抗疫的共識下,迅速地於6月18日即完成立法三讀程序,並於同月25日公布施行。司法防疫條例開宗明義即揭示係於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,為維持司法程序有效進行而制定,並於立法說明中明示此為特別法,於非屬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,仍回歸各該程序之一般規定辦理。如此將疫情期間之許多措施視為暫時不得已之折衷辦法,固然無可厚非,但如能將各種防疫措施,轉換思維,使成為平常時期進一步提升司法給付質量、效率化服務動能之準備,相信必能使更多資源投入產生額外轉型升級之效果。而在許多可能的轉型突破的思維中,最具指標意義者,莫過於司法數位轉型 ─ 期待透過各式有效抗疫作為,跨越過往種種數位轉型障礙,從而實現更普及、更完善的後疫情時代新司法...

全文請見北美智權報第288期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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